最新公告
江墩村河道美提升項目(勞務分包)搖選
邀請函
南平市恒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南平市工匠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建甌市曉萍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福建省燊隆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福建省甌聯(lián)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福建省閩北水利水電工程公司因江墩村河道美提升項目勞務分包需要,現(xiàn)邀請福建省閩北水利水電工程公司 建甌勞務班組庫內(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勞務公司參加庫內選擇。
一、項目概況
1.1合同包1
1.1.1項目名稱:江墩村河道美提升項目(勞務分包);
1.1.2項目編號:NPCJ(J)20241213-A295;
1.1.2建設地點:建甌市順陽鄉(xiāng)江墩村;
1.1.3工程造價:約200萬元
1.1.4工程概況:
河道疏浚、外挑平臺570平方米、鋼筋混凝土擋墻130米、河床底部硬化150米、瞭望平臺16平方米、文化墻、綠化、石桌椅、電氣等設施建設。
1.1.5目標利潤率:目標利潤率為11%-1%(11%為基本目標利潤率,其中1%依據相關考評辦法獎勵);
1.1.6工期要求:總工期 180日歷天。
1.1.7目標利潤率履約保證金: 10萬元整 。
二、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2.1入庫后的勞務班組,在項目招選活動中,若變更現(xiàn)場負責人,則需根據招選項目專業(yè)提供不低于入庫要求的建造師;若原入庫現(xiàn)場負責人已承接公司在建項目,則需要在開工前,增加一名不低于入庫要求的建造師。
2.2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電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需滿足項目所需的專業(yè)類別及等級),同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以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級及以上職稱。申請人履行合同時,必需指定項目唯一負責人,負責現(xiàn)場組織協(xié)調工作并協(xié)助委托人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務。
2.3擬派現(xiàn)場負責人“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1個;
“類似工程業(yè)績”是指:近 5 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yè)績,應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和發(fā)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指合同工程完工證書或竣工證書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或發(fā)包人證明),以完工為準,完工時間以發(fā)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中注明的完工時間為準。并且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 100萬元。
三、綜合要求
3.1庫內選擇辦法:隨機抽取中選法;
3.1.1本次勞務分包分1 個合同包,申請人可參選多個合同包,申請文件只需一份,每個申請人最多只能中選 1 個合同包;
3.1.2通過資格審查的參選單位,以參選代表按簽到順序,通過隨機搖球方式確定參選單位代表球號;
3.1.3以第一個抽中的球號對應合同包1中選人,當只有一家申請人資格審查合格,則該參選人中選。
3.2勞務分包形式:人工及輔材;
3.3工程質量:符合現(xiàn)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及國家、行業(yè)及地方相關現(xiàn)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3.4現(xiàn)場負責人需在中選后15個日歷天內,將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yè)的職稱證書注冊至福建省閩北水利水電工程公司或中選的勞務公司;在施工期間中選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公司法人及現(xiàn)場負責人,否則沒收履約保證金、按合同繳納違約金或清退。
3.5現(xiàn)場負責人若在中選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將現(xiàn)場負責人轉注至福建省閩北水利水電工程公司或中選的勞務公司,則取消本次中選資格并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處理。
四、庫內選擇申請文件的遞交
庫內選擇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4年 12月20日15時 00分(如有變動另行通知),提交地點為:(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qū)廣信街96號(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開標室);庫內選擇申請文件應密封完好,密封處應蓋有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人單位公章;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密封的,其庫內選擇申請文件不予接收。
五、其他須知
若申請人對本次庫內選擇活動事項有異議的,請在報名截止之日后的1個工作日內,將書面文本資料(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提交給招選人。逾期提出的,招選人將不予受理。
六、聯(lián)系方式
招 選 人: 福建省閩北水利水電工程公司
聯(lián) 系 人: 鄒女士
聯(lián)系電話: 19959936682
組織機構: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 黃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0599-5613789
福建省閩北水利水電工程公司
2024年 12 月 18 日